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[2000]20号 【发布日期】2000-06-16 【生效日期】2000-06-16 【失效日期】----------- 【所属类别】国家法律法规 【文件来源】-----------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《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(第三批)》已于2000年6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。现予公布,并自2000年7月25日起不再适用。二○○○年七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(第三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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