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发布单位】国务院办公厅 【发布文号】国办函〔2020〕103号 【发布日期】2020-11-09 【生效日期】2020-11-09 【失效日期】----------- 【所属类别】国家法律法规 【文件来源】中国政府网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 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函 国办函〔2020〕10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、体育总局: 你们《关于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》(粤府〔2020〕58号)收悉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,现函复如下: 一、同意成立2021年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及其组成。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苟仲文、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马兴瑞担任。 二、组委会内设机构和人员组成,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。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