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发布单位】交通运输部
  【发布文号】-----------
  【发布日期】2020-04-12
  【生效日期】2020-06-01
  【失效日期】-----------
  【所属类别】国家法律法规
  【文件来源】司法部政府网


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的决定

  交通运输部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0号)作如下修改:

  将第四十条修改为:“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》。”

  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。

  本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,重新发布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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