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发布单位】交通运输部 【发布文号】----------- 【发布日期】2020-04-12 【生效日期】2020-06-01 【失效日期】----------- 【所属类别】国家法律法规 【文件来源】司法部政府网
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的决定
交通运输部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0号)作如下修改: 将第四十条修改为:“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》。” 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。 本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,重新发布。 |